关于组织我校离退休人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自愿捐款的通知

发布者:离退休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02-29浏览次数:267

各离退休支部、各位离退休老师: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党员及其他人士纷纷要求作贡献,自愿捐款捐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辽组明字〔202012号)以及学校党委《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组织我校离退休人员开展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党支部积极做好组织本支部党员自愿捐款工作,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老党员,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捐款可不超过100元。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生活困难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

2.请各党支部认真有序做好党员自愿捐款代收工作,捐款方式要符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可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手段进行。

3.党员捐款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安排专人一对一和各支部对接,接收捐款明细及款项。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汇总后统一上缴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4.离退休工作处接受非党员身份的离退休老师爱心捐赠,非党员身份老师捐款可直接联系离退休工作处捐款接收人员,捐款统一上交。

5.温馨提示:微信捐款转账时,请大家切勿在微信群中进行,一定要和各支部负责人或者离退休工作处人员联系。

6.捐款结束后,学校将捐款全部统一上缴省委教育工委,再由省委教育工委经省委组织部上缴至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转交财政部,根据疫情实际和各地需要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7.根据学校捐款工作时间安排,本次捐款活动从即日起至3月5日12:00前结束,请各支部按规定时间完成此项工作,如有特殊问题,及时和总支联系,离退休工作处后续会将捐款情况汇总、捐款上缴等环节即时公示反馈。

捐款接收联系人:周腾蛟  15009880861

捐款接收方式:捐款明细表可以通过微信、QQ(号码均为549953119)、电子邮箱jwc2980@163.com发送;款项可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或银行卡转账。

8.根据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本次接收捐款截至时间比较紧张,请各位老同志谅解。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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